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基本医疗卫生和健康促进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研判当前严峻复杂疫情形势,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县外入寿人员管控措施通知如下:
一、省内入寿人员管控措施
1.除太原、榆次外,凡是省内有病例报告的涉疫县区(目前有忻州市原平市、大同市浑源县、运城市临猗县、临汾市洪洞县、长治市黎城县)旅居史,健康码红码、黄码的入寿车辆和人员一律劝返。
2.太原市入寿返寿车辆人员全部劝返。3月29日以来,已入寿的且有病例报告县区(目前有小店区、晋源区、万柏林区、迎泽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已入寿的有其他县区旅居史的人员实施“3+2”居家健康监测。已入寿满7天的人员,自行再做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3.榆次区返回的寿阳人或在寿阳居住、工作的人员,卡口扫场所码、查看行程码、测温。由工作单位或属地乡镇(社区)出具红头介绍信,并派专人在卡口点对点接回,进行3天居家健康监测,做2次核酸检测(落地一次,72小时内一次)。已入寿满三天的人员,要补齐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
4.省内非涉疫县区入寿人员,卡口扫场所码、查看行程码、测温后放行,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二、省外入寿人员管控措施
1.所有劝返省份(附件1)和有病例报告的省外涉疫地市(附件2),健康码红码、黄码,行程码带*号的入寿车辆和人员一律劝返。
2.省外其他低风险区入寿人员(以行程码为准),卡口扫场所码、查看行程码、测温、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填写承诺书、登记后,卡口做一次核酸检测,落实“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一律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有工作单位或来办理公务的,要提前24小时与到访单位(村/社区)沟通来寿行程和住宿安排,到访单位负责向属地乡镇、城区报备,由接待单位持红头介绍信点对点接回,落实管控措施,实施闭环管理;无工作单位的入寿人员,要先征得村(社区)同意后,出具介绍信并派专人在卡口点对点接回,落实管控措施,实施闭环管理。
三、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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