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是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的喜庆之年,是太原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年,也是我县创建第九届山西省文明城市验收年,为推动落实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市民的文明出行意识,构建文明、有序、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即日起——7月15日,县文明办、县交运局、县交警大队将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各级文明单位(标兵)、文明校园(先进校园)开展“文明出行安全相伴”志愿服务活动。此次活动将结合我县实际,在县城文源路与美锦大街十字路口、文源路与凤仪街十字路口、紫林路与美锦大街十字路口、紫林路与凤仪街十字路口设立的4个交通文明志愿服务岗开展“文明出行”志愿服务活动,引导车辆行人各行其道,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文明礼让斑马线,不乱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与行人争道抢行,主动帮助特需人群过马路。

“文明出行安全相伴”倡议书

广大驾驶员和市民朋友:

文明交通,有你有我,平安路上,牵手同行。我们是城市的主人,是城市文明的践行者,更是城市文明的受益人。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是我们共同的价值追求。正值6月第21个“安全生产月”,为提高广大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形成遵章守法、相互礼让的文明风尚,特向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开文明车,践行文明交通行为

做守法的文明司机,行车时不随意变道、不闯红灯、不超员、不超速、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乱鸣喇叭、不违停乱放,斑马线区域主动减速礼让行人,自觉摒弃不系安全带、接打电话、车窗抛物等交通陋习。

二、行文明路,树立文明交通风尚

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请遵守“有牌证、戴头盔、限二人,靠右行”的交通规则。驾驶三轮摩托车不得非法载人,以确保自身和乘坐人员安全。人力及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在机动车道骑行,不随意在车流中穿插。快递、外卖小哥在配送过程中,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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