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广灵县有序解除区域临时静默管理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广灵县坚持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以及国家“二十条”、省“三十五条”有关规定,在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共同努力下,除高风险区外,核酸筛查实现社会面清零,取得阶段性防控成果。经综合研判,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年12月4日12时,除高风险区外,对县城建成区、经开区核心区、再生金属园区、循环经济园区和蕉山乡东蕉山东、西堡村有序解除临时静默管理。
运城市盐湖区解除临时性静默管控
自11月30日实施临时性静默管控措施以来,在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疫情传播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全区疫情防控形势呈现积极向好的态势。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国务院优化调整二十条措施和山西省三十五条实施意见有关精神,结合当前盐湖区疫情防控形势,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并报运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决定:自年12月4日9时起,有序解除静默管控,实行分级分类管控。
长治市屯留区有序解除部分区域临时静默管理
屯留区自实施部分区域临时静默管理以来,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决定于年12月4日6时起,对辖区内除高风险区外的其它区域有序解除临时静默管理。
吕梁市兴县有序解除临时静默管理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工作二十条措施有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兴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于年12月4日零时起,有序解除部分区域静默管理。
朔州市应县有序解除临时性静态管理
应县自11月16日实施临时性静态管理以来,在全县广大居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果,基本实现了社会面清零。为有效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综合研判,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自年12月4日5时起,有序解除临时性静态管理,逐步实施常态化管控措施,并同步重新划定全县区域风险等级。
朔州市朔城区有序解除区域临时性静态管理
经省、市专家组研判,朔城区疫情防控领导组决定,自12月3日24时起,有序解除区域临时性静态管理。
(来源:广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运城发布、屯留融媒、兴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朔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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