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太原日报
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年第41号)
关于加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疫情防控交通应急管理的通告
结合当前太原市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全区采取从严防控措施,严格车辆和人员出入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自4月13日5:00起,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分别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车辆及人员只进不出。
二
在杏花岭区、尖草坪区边界主干道由公安部门设置交通管制卡口,边界其他道路由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分别负责管理。
对供水、供电、供气、市政管理、垃圾清运、流浪乞讨救助、殡葬服务等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在核验车辆证明、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效工作证件,落实测温、扫(验)码、戴口罩“三要素”,予以放行。
对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特殊车辆予以放行。紧急就医等特殊情形的,由所在社区(村)负责提前联系医疗机构,安排专用车辆“点对点”接送,必要时由负责转运。
对参与疫情防控的物资运送、流调溯源、核酸采样、疫情防控、执法检查等车辆和人员,凭有效工作证件,落实测温、扫(验)码、戴口罩“三要素”,予以放行。
三
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居民非必要不出区,区域内减少人员流动,禁止人员聚集。
四
非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居民非必要不进入杏花岭区、尖草坪区。
五
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强行通行的,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管控措施实行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
太原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13日
关于在太原市清徐县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抗原筛查的通告
鉴于目前太原市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为彻底排查潜在风险,清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抗原筛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01
筛查时间
4月13日8:00至晚上22:00(具体时间以村、社区通知为主),期间请各位居民在工作单位或家中保持相对静止,倡导非必要不外出。
02
筛查方式
每户按家中实际人数由社区(村)工作人员或志愿者发放抗原筛查试剂盒,自测新冠抗原。如有困难,请联系工作人员、志愿者获取帮助,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03
筛查对象
清徐县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04
筛查步骤
(1)清洁双手。
(2)拆包装。
(3)阅读检测说明书。
(4)取出棉签,伸入两个鼻孔1-1.5厘米,各旋转至少4圈,时间总共不少于30秒。
(5)将棉签浸入试剂管30秒钟后挤压棉签头5次,挤干棉签。
(6)将试剂管内液体滴在检测板上凹坑处,15分钟后读取检测结果并拍照留存。检测结果30分钟未读取的,自动失效。
无法完成自测的请联系所在社区(村),由工作人员、志愿者帮助检测。
05
自测结果及处理方式
(一)自测结果为阳性的(C、T字处两条红线),要第一时间电话告知社区(村)网格人员,同时发送自测结果照片,居家(包括同住人员)等待防疫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核酸检测,并将采样拭子、采样管、检测卡等物品装入密封袋,交由防疫工作人员处理;
(二)自测结果为阴性的(C字处一条红线),请拍照留存照片后发送相关工作人员,将采样拭子、采样管、检测卡等物品装入密封袋,作为一般垃圾处理。如果C字处未显示红线,无论T字处是否出现红线都视作无效,需要领取抗原筛查试剂盒重新自测。
(三)各乡(镇、街道办)检测结果出来后,网格员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村)上报,并由乡(镇、街道办)汇总后于4月14日上午8:00前统一报县疫防办。
06
特别告知
(一)所有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含密接、次密接、集中隔离、居家隔离人员)、接种新冠疫苗不满48小时的人员、4月6日以来已经统一参加过县里组织的核酸及抗原检测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抗原自测,各乡(镇、街道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机关及事业单位、宾馆、养老机构、医院等各类从业人员抗原试剂发放及检测结果统计。
(二)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本次全员抗原筛查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抗原筛查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当前,太原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大家务必做好自我防护,非必要不流动,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对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让我们万众一心,共同守护家园平安,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衷心感谢广大居民的理解、支持!
清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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