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Q:

我是太原上北关小区(原黄金海岸)的业主,小区5号楼交付后,小区绿化几乎为0,小区院子仍为施工时所留下的土院子,施工的各类电缆随意搭建,大量原施工存留的建筑垃圾,小区配套商铺水电暖设施均未接入,小区保洁、安全管理均为0,停车更是问题,有地下车库,迟迟不予启用,小区院内不进行历时倾倒建筑垃圾,大量土地被垃圾占用,在这种条件下,仍然强制收取物业费用。小区日常业主水电暖等设施故障几乎无人过问,均得业主自行解决,小区还私自利用围挡,将解放路沿线商铺外围进行围挡,小区施工结束已经2年多,既没有拆除,也未做任何安全处理,小区居民出行,安全保障堪忧。

A: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1、人行便道的建筑垃圾已经处理。2、小区大门旁边的围墙已经焊铁艺围档。3、一号楼四单元南边已经安排砌围墙,并将装修建筑垃圾池到别处。4、小区的空地已经绿化。5、私搭乱接电线现象已经处理。

Q:

我年购买了晋中市太谷县金谷嘉园10#2单元室,约定年交房,时至今日,房子盖了一半,处于停工状态。作为业主,多次上访信访部门,政府承诺予以解决,业主也曾集资上访省委,国家信访部门,几年了,县委一直拖延推诿,迟迟未与解决。

A: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目前,正与晋中市人民法院进行协调解决87套房屋解冻问题,同时正与宝鼎开发公司协商复工事宜,准备复工建设10#、11#楼。

拆迁

Q:

我是在年太原市杏花岭区杨家峪村委会预交旧村改造的房款。当时情况是先交款,后盖楼,交款以后有村委会的收据和盖章。可是这9年过去了一点音讯都没,到村委会问也没个正确的回复。

A:

由于历史累积的原因,房地产总公司的职工医疗保险缴纳很不到位,具体情况如下:年7月2日信访人水韵公司和隰县人民政府签订《改造项目补充协议书》,第一项甲方隰县人民政府同意乙方水韵公司提出的将A9#、A10#、C10#、C11#号回迁楼涉及的回迁户全部安置到西延街南侧C10#楼中,原6层砖混回迁楼调整为框剪11层,由此产生的结构差价及安置补助费,甲乙双方各承担50%。乙方必须于年6月30日前支付使用,逾期所带来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第二项是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提出的将原C区7#安置位置调整到西延街北侧原C区8#楼位置,乙方必须于年12月30日前支付使用,逾期所带来的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负责。协议签订后,乙方至今未能按约交付返迁房,致使拆迁户至今不能得到安置。

Q:

我是年8月并州路扩宽改造时的拆迁户,协议三年回迁,现在五年了,今年过渡费也没有。

A:

经核实日报社棚户区具体的分房方案市里还没有出台,关于过渡费正在审批中,待资金到位后会及时发放。希望您相信政府,耐心等待。

道路

Q:

祁县建材厂附近路况很差,没有人来修路,再加上下雨天,那条路更加难走了。

A: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1、祁县建材厂已经改制,改制后收归政府接管。目前该区域规划设计已发生重大变化,现在的损毁道路将来已不再作为道路使用,因此,改造此道路已不现实。今年,晋中市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在此区域新建道路一条,新的道路已经开始新建以替代原有损毁道路(未完工)。2、对于反映的损毁道路,经征得崔先生的同意,晋中市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坑洼路面进行回填平整,确保小区居民出行通畅安全。并电话联系崔亮先生,给予了答复,并给出了处理意见,对方对我们的答复很满意。

Q:

我是新绛县三泉镇卢家庄村民代表,国家拨款给我村修了十余公里田间路,平坦宽敞。村民拍手称快,感谢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但时过数月,道路毁坏多处,无人维护。

A: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现村支两委开会研究决定,开始筹资维修。

Q:

我是太原市清徐县的居民,年5月以来清徐县人民政府开始为全县进行道路改造,清徐县共五条主干路,截止到年8月全面封路修路三条,现有两条主干路道路两旁乱停车,导致道路每日居民出行苦不堪言。修路本来是一件好事,为什么清徐县人民政府一下就要将三条主干路同时修?本来可以理解的一件事情,现转换为无法理解,请省市领导督促,加快道路建设,早日还居民一个正常出行环境。

A: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为改善县城基础设施条件,县政府决定对紫林路和美锦大街全线和地下管网进行改造,由于工程量大、施工难度大,因此对全线进行封闭施工,影响了周边居民群众的正常出行。针对道路封闭问题,县公安交警部门制定了绕行方案,加强了交通管理,最大限度保障居民群众的正常出行。同时,太原市清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加大协调力度,推进工程顺利实施,争取早日完工,对一时的不便敬请谅解。

城建

Q:

我昨天接到一个电话通知我说留言已回复,眼看气温降低还有停工令,天和福地到底什么时候能真正复工呢?之前所谓的开工文件也成了一张废纸,到底这些会议结果靠不靠谱。

A:

经了解,国际大都会的6号楼建设单位尚未来申请办理不动产产权证。依据《物权法》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关于“依申请登记原则”的规定,合法建造的房屋,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测绘报告等资料先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依据“连续登记的原则”申请人合法建造房屋,在转让该房屋所有权前,应当将房屋登记到原权利人名下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Q:

我是山西畜牧兽医学校的一名职工。我单位于年给员工建造集资房,由山西华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建。当时在单价未定、面积未知、户型不明的情况下要每户在两天之内交齐38万元的首付款,交完后未给明确说法也未动工,年告知选户型并断断续续的开工。在今年5月份由一份无加盖公章的山西省农业厅建房领导组的通知(通知中写明了单价),并且在开发商拒绝签合同的情况下需交第二笔款项(不可贷款),每家约38万左右,交完可网签,延迟交款开发商要收取滞纳金,但在交完第二笔款项后开发商通知每平米单价涨元,也就是说剩余款项增加。并且声称除非全款交钱,否则不签合同。而且开发商要求需要贷款的职工签订保证书:如果公积金贷款必须30之内打到指定账户,否则房子由开发商转卖且无息退还职工购房款。现在的我们无合同在手,任由开发商戏弄。

A: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群众反映的房价和签订合同等有关问题与农干校建房项目当前面临的问题属于共性问题。目前,厅建房领导组正与开发公司积极协调解决,并将适时向全体购房户进行通报。

供暖

Q:

我是阳曲县小南坡居民,去年冬天天燃气入户是好事,从11月15号送气,到3月12号停气,我家里三口人,用了方气,家里温度14度,每方2.26元,除了补贴不到位的块,我还要出多。我一个农民工,一年挣上三万块,光取暖就花去一大笔,生存压力太大了,希望离县城一条马路之隔,能接上集中供热,能省点钱,这一片地理位置不值钱,下水也没有,有人甚至把茅粪倒在小南坡桥下。

A: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由于该片区没有供热管网设施及排污管道,且该片区路面太窄,无法铺设供热管网和排污管道,若施工很容易造成路两旁居民住房房基受损,故无法接入集中供热管网及污水管道。

Q:

我爱人是祖籍太原市小店区西温庄乡南王名村的居民,村有宅基地,建有自己的住房,因上学将户口转为非农户。去年政府为治理大气污染严重问题,在全省实行煤改气。西温庄乡政府有关领导以我们户口不在为由,不给我们实行改造,也不容许我们燃煤,不按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我爱人在年发现身体不适,年5月确诊为肌萎缩侧索硬化症,生话完全不能自理,且医药费昂贵,实在付不起乡政府有关领导要我们支付的11元,我向小店区信访办提交受理申请,信访办两次下函到西温庄乡政府,但至今仍然得不到解决。

A: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据《中共太原市小店区委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小店区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小店委[]13号)《小店区年城中村和农村清洁供暖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只有户籍在本村的村民才能享受“市区两级政府补贴燃气企业1万元,居民承担燃气工程费每户0.19万元和燃气取暖用暖气片及户内水系统改造费用。原则上每户只限补贴一台26kw及以下的燃气壁挂炉,超出部分由用户自行负担”等政策,由于该户居民户口不在西温庄乡南王名村,无法享受政府补贴,需付全款进行“煤改气”供热改造。经调查了解,该居民为铁路退休职工,宅基地建有二层建筑,且已采取电锅炉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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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新闻联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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