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警察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山西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政法专门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院位于太原市清徐县清东路教区。

为健全和完善学院用人遴选机制,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山西警察学院决定引进高层次人才。

山西警察学院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突出重点、突出高端、优中选优的原则。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

(七)具备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收应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社团人员被开除、辞退或限期调离的;

3.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或者相关活动的;

4.曾受过行政拘留及以上处罚的;

5.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6.本人及其父母、配偶或子女具有外国国籍或者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

7.本人有6个月及以上非公派海外留学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

8.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楚,档案难以准确认定的;

9.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招聘对象及要求

我院引进的人才仅适用于从事教师岗位人员,本次招聘的专业不限(注:按照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优先考虑紧缺、急需专业),计划数10人。

(一)第一层次(长期引进)

高校“”领军人才。

(二)第二层次(长期引进)

大学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第三层次(本次引进)

博士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数量、条件等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可登录山西省公安厅审批服务“一网通一次办”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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