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批准,太原市纪委监委对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赵晋虎同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赵晋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审理服刑人员减刑案件中,严重失职失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赵晋虎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
赵晋虎简历
赵晋虎,男,汉族,年10月生,山西宁武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年7月参加工作,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9月,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副主任;年12月,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庭副庭长;年8月,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年9月,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年8月,任清徐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年5月,任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年9月,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年12月,任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系太原市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年8月,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已撤销其相关法律职务。
太原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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