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介公司的渠道买房,每平方米能便宜数百元钱,各种优惠活动还能照常享受,这样的“好事儿”,你心动不?8月20日,清徐县公安局通报了一起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米某伪造售楼部收据,骗取20多名受害人购房款万余元。
购房优惠大
张女士是我市清徐县人,一直想换套住房。
年11月,一个偶然的机会,张女士得知同事的丈夫米某是做房产中介业务的,便想委托米某帮忙找找关系。
双方见面后,米某表示自己有“渠道”,能低价买到清徐县几个好楼盘的新房,根据具体楼盘情况,每平方米能便宜四五百元至千元不等。同时,米某还“告诫”,购房者可自行去楼盘看房,但不要随意打问,因为他走的是“内部关系”,优惠名额有限。
对于张女士中意的楼盘,米某表示通过自己的关系,每平方米可以便宜七八百元,还能享受“交顶”活动,楼层也能随便挑。
“一套多平方米的房子,总差不多价能便宜10万元”,张女士心动了,便按米某的要求把近20万元购房款交付。随后,米某给张女士开具了盖有楼盘售楼部印章的收据,声称年6月就可以换取正式发票了。
收据是假的
能便宜买到心仪的房子,张女士很高兴,对米某的“能力”十分佩服。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张女士赶紧把便宜购房的好消息,告知了身边的亲朋好友,其中就包括侯女士。
侯女士听到张女士的“免费宣传”后,将17万余元购房款交给了米某,用于购买某楼盘一套住房。
今年6月,侯女士一直没有等来换取正式发票的通知,心中泛起嘀咕,便自行去售楼部打问。一问之下,她傻眼了,因为米某开具的收据上所写房号根本就不存在。
这张收据是假的!售楼部工作人员一眼就看出问题,侯女士和售楼部先后向警方报案。
20多人受骗
清徐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案调查,确定犯罪嫌疑人是现年36岁的清徐县人米某,开办有一家房产中介公司。
6月22日,迫于警方压力,米某投案自首。
经查,自年11月起,米某利用经营房屋中介公司的便利,四处散播自己有便宜购房“渠道”的消息,然后通过伪造售楼部收款收据和先开具中介公司收据再换发票的方式,大肆骗取购房款。
到案发时,米某共骗取了20余名受害人万余元购房款。
目前,米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机关逮捕,警方正在追查赃款去向。记者刘友旺通讯员刘小燕
来源:太原晚报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zl/42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