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太原日报

关于恢复我县部分城乡公交运营的通知

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年9月3日起,逐步恢复部分城乡公交线路运营,具体情况如下:

一、路(清徐公交站—郝村)、路(清徐公交站—清德铺)、路(清徐公交站—韩武)、路(清徐公交站—东罗)按原运营时间、线路恢复正常运营。

二、路(清徐公交站—大常)、路(清徐公交站—杨李青)、路(清徐公交站—集义)、路(清徐公交站—张楚王)、路(清徐公交站—孟封)恢复运营但运营时间有临时调整:

调整后时间如下:

三、其他城内线路及城乡线路将按照上级安排逐步恢复运营。

温馨提示:

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乘客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四要素”要求,乘车时扫验码(场所码、健康码、行程卡),查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如有出行需求,可通过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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