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乐居讯小编从太原市城乡规划局获悉,《太原市供电专项规划(-)》公示!详情如下:

一、规划总则

1、编制目的:促进城市电网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统一,消除供电安全隐患,保障太原市用电安全;积极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减少项目选址、选线的变更,为规划项目落地奠定良好的基础。

2、编制依据: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太原市城市电网“十三五”规划》、《山西电网规划建设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规范和上位规划编制。

3、规划范围:本规划适用于太原市市域范围,包含太原市区(尖草坪区、杏花岭区、迎泽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小店区)、古交市、清徐县、阳曲县及娄烦县行政范围,面积约平方公里。

4、规划期限:-年。近期为年,规划目标年为年,展望至远景年。

5、规划原则:电网规划应满足安全标准、稳定标准和电能质量标准,贯彻“分层分区”原则,近远期衔接,适度超前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6、规划目标:依托山西省主网架,提升太原电网供电能力,优化主网网架结构,促进清洁能源消纳。全面建成“安全、优质、绿色、经济、高效”一流坚强电网,适应大规模新能源接入,为太原发展提供坚强可靠、经济绿色的电力供应。

二、规划主要内容

结合太原市城乡发展建设及重点项目用电需求,在进行科学负荷预测的前提下,着重对城市35千伏以上高压变配电设施规模及供电线路廊道进行梳理,合理安排各规划区域变电站、高压线走廊、电缆通道的用地布局,优化太原市供电主网网架结构,提升电网供电能力,促进清洁能源消纳。

1、电力负荷规划:规划太原市年最大负荷兆瓦,全社会用电量亿千瓦·时;年最大负荷兆瓦,全社会用电量亿千瓦·时;远景年最大负荷兆瓦,全社会用电量亿千瓦·时。

2、电源规划:规划新增古交兴能电厂三期工程;搬迁太原第一热电厂至清徐;新建新能源电站40座,总容量兆瓦;未核准及未开工火电项目列为储备电源,大型火电电源共计兆瓦。

3、供电设施规划:太原市规划新增千伏变电站四座,为太原北站、综改区站、太原东站、阳曲站,变电容量终期规模为兆伏安,总占地亩。规划搬迁千伏冶峪变电站;规划新建千伏变电站22座,变电容量终期规模兆伏安,总占地.7亩。规划新建千伏变电站92座,变电容量终期规模为兆伏安,总占地.4亩。规划新建35千伏变电站2座,变电容量终期规模为80兆伏安,总占地10.8亩。

4、电力通道规划:千伏电源点分布在太原市中心城区外围,千伏架空通道依托东、西山现状高压廊道、滨河东路及对外交通干道防护绿带形成环状架空电力通道。城市集中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增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供电线路应以电缆形式敷设,电缆路径宜依据城市道路建设时序适时调整线路路径,避免临时架空建设。规划新增架空线路以现状保留高压架空线路沿线作为新增的主要电力通道,减少新增单独廊道。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建设要求不断提高,部分现状高压线路穿越了主要城区或者规划建设区,限制城市开发建设,影响城市风貌景观,规划优先考虑入地改造或迁移。

三、环境及安全规划

1、消除环境影响措施:对进入城市集中建设用地区域的变电设施,采用户内变和全封闭组合电气等技术措施,缩小变电站用地规模,减少对周边影响范围;站内选用设备的噪声水平应在相应国家噪声标准规范控制范围内;高压变配电站、架空(电缆)线路的工频电磁场强度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要求;有景观要求区域应结合环境建设景观变电站;规划高压架空线路廊道对重点保护的自然区、风景区、人文遗址及居住用地等相关人文环境敏感点进行避让;通过地下输变电等供电设施改造工程限制噪声和工频电磁场强度小于国家标准,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控制要求。

2、安全防护要求:飞机场、导航台、收发信台、地震台、铁路信号等设施对无线电干扰有一定要求,站址与上述设施距离需满足有关规定;站址附近不应有火药库、弹药库、打靶场等设施;站址应尽量避免附近有排放腐蚀性气体的工厂并满足消防、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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